信用社贷款担保人,何为一般担责和连带担责?

2024-05-18

1. 信用社贷款担保人,何为一般担责和连带担责?

一般担责: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人承当保证方式中,一般保证的风险是最小的,它赋予了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和第二次序偿还权,即上文所讲的《担保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但在17条第三款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享有上述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务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正因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多,承担的风险小。所以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采用“一般保证”这种保证方式时,必须是明确的约定,即要出现“一般保证”的字眼。根据《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担责: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于保证人而言是一种较重的责任。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责任没有先后之别,只要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共同承当债务。保证人不得以债权人未先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而拒绝履行其保证责任。

信用社贷款担保人,何为一般担责和连带担责?

2. 平安普惠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
贷款机构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当事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3. 平安普惠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贷款机构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当事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平安普惠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4. 此贷款属于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这应该是一般担保。
一般担保的特点就是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债务人无法偿还后才由担保人进行清偿债务。
本案中,乙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债权,通过法院审判后,如果甲不还,可以再审请强制执行,如果存在强制执行不能的情形,比如无财产可执行,那么乙可以向担保人丙主张债权。关键是乙必须先通过法律程序向甲主张权利才行。

5. 银行贷款担保人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责任

法律分析: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银行一般是要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就是说一旦借人不能还贷,那么银行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的,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责任

6. 担保人跟贷款人责任一样吗

法律分析:不一样。贷款人有还本付息等合同义务,担保人是依据担保合同提供的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仅限于贷款人的义务,所以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会超过贷款人的合同义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如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7. 银行贷款担保人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责任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银行一般是要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就是说一旦借人不能还贷,那么银行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
一、私人借款担保人责任
私人借款时担保人拥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在借款时间到期之后,如果还没有还款,经过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让借款人依法返还借款,当遇到还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情况,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如果实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这个担保人则承担着连带的责任保证。
二、担保贷款银行追责怎么处理
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要先清收贷款人无果后才可向担保人提出执行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银行就可根据情况选择担保人或贷款人来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一般都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银行可以向担保人提出还贷要求,但如果担保人能有效的提供借款人也就是贷款人的详细情况并向银行明确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银行一般都是先向借款人催收的。如确实无法催收成功,才会回头来向担保人提示履行担保义务的。
三、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人的责任方式都有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人的责任方式:1、担保人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2、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3、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的,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责任

8. 担保人跟贷款人的责任是一样的吗

担保人和贷款人的责任不一样,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偿还贷款以及相应的利息的责任,而担保人是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有几种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
1、超过担保责任期。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规定称为担保期。超过此期限,债权人未提出上述主张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义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如何处理担保人去世
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有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份额内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担保合同仍需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包括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这里的债权人不仅是债权人。这里的——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称为担保债务,也称为担保责任。
三、五个担保人怎么平分共有债务
五个担保人平分债务的方法,如果其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确定其各自所应当承担的份额;没有约定的,担保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任意一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